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定向征集,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1万元。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排序后推荐上报。

二、申报要求

1. 研究内容:专项课题须围绕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2),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题目。

2. 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实验管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的人员,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 研究期限: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老师请于5月31日下班前将立项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huan@nbt.edu.cn。

联系人:张焕,电话:668289,88229530。

四、附件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8日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