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结题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茹 时间:2023-03-2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文件精神,我省高校2023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和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今年要做好结题工作。如确有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须申请延期结题,经省实验室工作分会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题,但是延期结题会导致学校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名额被核减,请项目负责人尽量不要延期。但2020年度立项的项目,今年一定要做好结题工作。

2.项目负责人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lab.zjgjxh.cn)“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用户名为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细填报项目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不少于5000字),上传成果附件。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411日,关闭时间:20235102400。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3510日前完成填报,并从系统中打印结题报告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做好目录、封面)一并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06)。

二、项目申报:

(一)立项范围

1.招标项目

互联网+实验室安全教育动画资源库建设与应用;

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

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室数字化建设与教学应用;

2.常规项目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实验队伍建设;

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物资采购与供应;

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数量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常规项目我校限报3项。

(三)经费资助

招标项目1000015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60008000元、一般项目20003000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项目结题时间为2025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五)申报评审

1. 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 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 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 研究预期成果之一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其中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

(六)提交材料

1. 425日前,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r@nbt.edu.cn

2. 58日前,学校评审后,组织被推荐教师登录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网站(lab.zjgjxh.cn)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王茹,联系电话:88229530660650

附件:

1. 《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5.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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