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教安体﹝2018﹞348号)的文件精神,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于12月6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配合工作。
实验室危化品检查分组安排表
序号 |
检查小组成员 |
检查单位 |
检查单位 联系人 |
第一组 |
沈 波、徐亦冬、吴勇平* |
生化学院 |
尚龙安 |
第二组 |
姜英波、毛红雷、丁 晓* |
机能学院 |
童森林 |
第三组 |
尚龙安、童森林、燕永波* |
土建学院 |
徐亦冬 |
备注:
1、打*的为各组联络人,做好检查记录(记录本请提前在行政楼106领取);
2、各组自行安排检查时间,请于2018年12月6日前完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