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3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教安体﹝2018﹞348号)的文件精神,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于12月6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配合工作。

实验室危化品检查分组安排表

序号

检查小组成员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联系人

第一组

沈 波、徐亦冬、吴勇平*

生化学院

尚龙安

第二组

姜英波、毛红雷、丁 晓*

机能学院

童森林

第三组

尚龙安、童森林、燕永波*

土建学院

徐亦冬

备注:

1、打*的为各组联络人,做好检查记录(记录本请提前在行政楼106领取);

2、各组自行安排检查时间,请于2018年12月6日前完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30日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