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9 点击数:

各学院:

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综治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2018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物品是否摆放有序,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否堆放纸箱等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2.用电、用水、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检查记录卡是否有登记)。

3.危险化学品(含气体)采购、存储、使用的管理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分类回收,统一处置。

4.气体钢瓶是否有状态标识牌,存放点是否通风,是否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假期不使用的气瓶或实验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5.培养箱、冰箱等设备的控温、加热或制冷装置性能是否安全;不间断电源、高温、高压、高速设备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6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版送至行政楼314室,发送电子版到dingxiao@nit.net.cn。

联系人:丁晓 联系电话:88229599/668463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9日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