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请各学院结合实验教学安排及科研实验需求,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计划,明确本科生、研究生及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安全教育考试的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后勤保卫部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安全教育考试计划,不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9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计划表》(填报格式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学校后勤保卫部,联系人:行政楼307室丁晓老师,电话:88229396;短号: 668463;邮箱:dingxiao@nit.net.cn

附件:《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计划表》

后勤保卫部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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