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年暑假将至,根据学校综治委《关于做好期末、2019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现将有关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学院应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暑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二、各学院应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门窗,贴上封条。确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需在暑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应明确安全责任人,于2019年7月8日之前填写《2019年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表》,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报备。联系人:张焕,联系电话:88229530/668289。
三、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务必拔掉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带电池设备和加热电器的电源插头,严禁无人员在场情况下对笔记本电脑、手机、pad、充电宝等设备进行充电。
四、各学院要加强暑期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易制爆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各类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使用。
五、各学院要做好暑期实验室防汛防台预案准备。针对暑假期间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暴雨等天气,各实验室要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预防安全事故。
附件:《2019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表》(点击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