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督查情况通报(10月)

作者: 时间:2019-10-31 点击数:

2019年10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HY实验室:实验室内放置床等生活用品。

二、ND315实验室:仪器放置位置遮挡墙壁上插座,影响电源的正常开关。

三、SD305实验室:实验用矿泉水瓶未按规定撕掉原包装纸并做好标识;管控类化学品存量过多。

请各学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10.31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