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SD305实验室:装有实验试样的矿泉水瓶未按规定粘贴实际试样标签;实验室内有自行车停放。

二、NY实验室一楼:排水管安装不规范;实验室内有自行车停放。

三、ND302实验室:管控类化学品乙醚、甲苯未上锁存放;气体钢瓶未挂标识牌。

四、ND315实验室:学生实验过程中未穿防护服。

五、NE315实验室:装有实验试样的矿泉水瓶未按规定撕掉原包装纸并粘贴实际试样标签。

请各学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