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ND104、ND106、ND215-西实验室:灭火器未按规定检查。

二、ND107、ND110A/B、ND111、ND209实验室:灭火器周围堆放杂物,影响取用。

三、ND108B、NE309实验室:灭火器未按规定存放,影响取用。

四、ND112实验室:灭火器未按规定检查;安全出口被阻挡,影响逃生。

五、ND118实验室:气体钢瓶未按规定挂使用标识牌。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场告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各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