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市关于秋季开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将开学初相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工作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等相关要求,为增强师生应急救援能力,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学校向一年级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新进教师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请各学院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统计表》,于9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hongyue@nbt.edu.cn。

各学院在要求师生员工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的同时,请做好《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的签订和留档工作,1份由所在单位留存,1份由承诺人留存。若遇师生员工调整到其它部门或学院,承诺书须随人转入相应的单位,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准入制度,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确保本科生、研究生及教师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项目。

三、开展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全面检查实验室设施和场所,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实验室房间安全卫生日查制度,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高压气瓶、起重设备及锅炉等特种设备,冰箱、烘箱及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危化品、实验室安全设施等。各学院应负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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