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关于开展5A平安校园考评复核实验室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4-11-13 点击数:
各学院:
5A平安校园考评复核在即,为巩固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实验室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就开展5A平安校园考评复核实验室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各类开展教学、科研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实验室日常值日台账、实验室安全教育台账、应急演练、经费管理等档案。
2.试剂及设备规范使用:试剂不叠放、分类隔离存放、标注规范、使用完毕后及时加盖;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使用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账物是否一致,存量符合要求。特别是易制爆品、易制毒品等管控类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双人双锁,使用台账是否齐全等。
3.气体(气瓶):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状态标识牌,存放点是否通风、远离热源,是否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可燃性气体是否安装气体报警装置等。
4.安全防护措施:精密仪器使用场所是否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实验室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逃生线路指示图、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装置、急救药箱等安全设施。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验收人,实现闭环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五、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11月14日-11月18日,各学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于11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hongyue@nbt.edu.cn。
2.学校检查:学校将于11月18日-11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实验室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将依据具体情况,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学校综合安全考核扣分、关停实验室处理。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联系人:张宏悦,电话:88229530/669589。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