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开放使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华姝雯 时间:2024-12-30 点击数: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期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备案

依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学院应在假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记录整改情况,闭环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并贴上封条,在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假期期间仍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请各学院填写《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备案表》(附件1),于1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hsw@nbt.edu.cn;联系人:华姝雯;电话:88229530/13123823515)。

二、严格落实假期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备案审批管理

未经学院审批备案的实验室,不得在假期开放使用;经审批备案的实验室,不得在审批备案的使用时间段外开放使用。一经发现违规,立即关闭实验室、停止实验。

三、加强假期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提前落实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实验室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水电设施、仪器设备、高压气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实验指导老师应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实验师生安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进出实验室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务必拔掉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宝等带电池设备和加热电器的电源插头,确保假期实验室使用安全。

四、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组织做好假期开放使用实验室的每日巡查工作,对所有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走访到位,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实验室重新启用的安全监管

开学前,各学院要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各类实验室设施和场所,检查合格排除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同时,加强启用后的安全监管。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打造平安和谐的实验环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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