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5-02-28 点击数:
为保障新学期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稳定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各类开展教学、科研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
二、检查范围
(一)高风险实验室,涉及危险化学品、加热设备、压力设备、大功率设备、特种设备等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二)常规实验室,涉及普通化学试剂、酒精、24小时不断电设备等,以及未列入以上高风险的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方面,含安全责任书、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等。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含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管理,管控试剂双人双锁、账物相符等。
(三)气体(气瓶)方面,危险性气体安装气体报警装置,存放于气瓶柜或有效固定,使用规范,配备状态标识牌等。
(四)消防设施方面,消防通道保持通畅,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定期检查情况等。
(五)用电安全方面,电源插座需有效固定,不得串接供电,不得使用老国标插线板,仪器长期不用应切断电源等。
(六)防护与急救方面,穿着合适的实验服或防护服,急救药箱与应急物资不得上锁,定期检查有效期等。
四、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2月28日-3月4日,各学院开展安全自查,建立自查隐患台账,并逐条整改落实。
(二)学校督查。3月4日-3月7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进行督查。
1. 3月4日上午,高风险实验室重点检查。
2. 3月4日下午、3月5日全天,常规实验室全覆盖检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加强整改验收,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有力有序推进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