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气体(气瓶)使用情况统计的通知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5-03-0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对实验室气体(气瓶)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学校拟对全校实验室气体(气瓶)使用情况开展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清查全校各实验室或实验实训场所存放的高压气瓶,确保没有遗漏。
2.填写实验室气体(气瓶)及拟报废气体(气瓶)登记表(见附件1中表1),包括气体种类、存放地点、性质、数量、容积、入库编号、供应商及联系电话、购买日期、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安全措施及周围环境等信息。
3.填写实验室气体(气瓶)及拟报废气体(气瓶)登记表(见附件1中表2),对于已达报废期限和不符合规范的气瓶,包括实验室长期不用、钢瓶颜色不清、检验钢印不清、出厂日期不清、锈蚀明显、变形、有损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泄漏等不合格的废旧钢瓶。
请相关学院和实验室认真配合本次的清查工作,并于3月14日前将表格报送至资产处张宏悦处。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气体(气瓶)及拟报废气瓶登记表
资产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