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聚焦实验室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单位所属的全部实验室及实验实训场所。
二、工作内容
1. 全面排查。各学院、各实验室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附件1)检查要点,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结果填入《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2)。
2. 重点排查。各学院、各实验室围绕《实验室重点隐患自查表》(附件3)内容开展自查,检查结果填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附件4)。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4月14日—4月22日):各学院、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附件4)于4月22日下班前提交。
2.学校检查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学校组织实地检查。
联系人:华姝雯 13123823515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docx
附件3.实验室重点隐患自查表.xls
附件4.实验室重点隐患自查汇总表.xls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