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委资产报废年限的规定结合我校设备使用实际情况,学校启动2016年物资报废申报工作。对2008年9月30日前购置电子类设备经维修已无法正常使用,其他类设备经维修已无法正常使用且年限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可申请报废。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填写《物资报废申报表》,于 6月30日前交后勤保卫部进行报废申报审批工作。同时将《物资报废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lay @nit.zju.edu.cn。
联系人:林爱月
联系电话:88229599 短号:666921
附件: 物资报废申报表
后勤保卫部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