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各项固定资产,为准确计提折旧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现将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间
以2020年9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为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各单位自查完成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时前。
二、机构及职责
1.清查工作小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资产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等组成清查工作小组,落实本单位的清查工作。
2.复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总务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复核工作小组,随机抽查各单位资产。
三、清查工具及目标
1.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依托新建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要求全校每位资产领用人共同参与(登陆方式:学校新门户网站è业务系统è资产管理系统)。
2.完成资产实名制清查,学校每件固定资产都要落实到具体领用人,保管使用责任明确。每件固定资产粘贴新的固定资产标签。
四、工作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20年9月29日-10月25日)。各单位按照要求成立清查工作小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功能;建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群;各单位管理员清理资产台账。
2.自查阶段(2020年10月26日-11月16日)。各单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并形成《资产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资产盘盈、盘亏表(附件2、3),经单位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laj@nit.net.cn ,李老师,清查明细表通过资产系统上报。
一般步骤是:资产领用人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查询本人领用的资产,完善存放地信息;资产领用人发生本单位内变更的,报告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变更领用人;资产领用人发生跨单位变更的,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协调对方单位资产管理员,实现资产校内调拨(举例:某老师从A单位调岗到B单位,若某老师未带走资产,则由A单位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领用人即可;若某老师带走资产,则由A单位资产管理员发起校内资产调拨程序到B单位即可);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如实报告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单位自查完成后,可立即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领新的固定资产标签,并组织标签粘贴。
3.复核阶段(2020年11月17日-11月18日)。依据各单位自查报告,由复核工作小组进行抽查复核。(注:提前完成自查阶段的,可提前复核。)
4.资产报废申请阶段(2020年11月19日-11月20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系统提交资产报废申请,打印《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经单位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laj@nit.net.cn李老师。
5.整理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1月21日-11月26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的清查报告、报废资产技术鉴定表等进行汇总,同时按要求编制全校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并上报学校;如资产发生盘亏须按有关程序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6.资产调整、总结整改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后)。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批复意见,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和财务账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各单位反馈意见。
五、资产清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阿瑾 88229027 & 660694
2.总务处:章晓斐 88229122 & 665386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附件4)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各单位自查完成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时前,到期个人未确认领用资产的或未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异议的,系统默认原领用人同意认领。
2、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陆方式3种:
①登陆校园门户(my.nit.net.cn)(新版)è业务系统è资产管理系统。
②校内访问 http://zcgl.nit.net.cn/sso/index.jsp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
③校外访问https://webvpn.nit.net.cn 登陆后,校内常用站点è资产管理系统,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
注: 浏览器版本低,不能进入新版内网门户的问题。可先访问http://my.nit.net.cn ,进入旧版内网门户,正常登陆,不要关闭网页;另开一个网页访问http://my.nit.net.cn,点击新版内网门户,即可进入。
附件1:资产清查报告(模板)
附件2:盘盈情况表
附件3:盘亏情况表
附件4: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和分管领导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