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关于资产清查工作复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1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资产清查及报废工作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现就2025年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复核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

二、检查范围

设计学院、土建学院、材料学院、生化学院、机能学院、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浙大宁波科创中心

三、检查内容

资产清查复核抽检工作具体检查的内容为:

1.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对应粘贴;

2.固定资产存放地址是否与建账登记地址一致;

3.固定资产领用人是否与建账系统领用人一致;

4.固定资产借用、移出校外使用等手续是否办理齐全、有效;

5.大型仪器设备(含进口设备)管理使用及管理台账是否规范等。

四、检查形式

1.对抽检单位按照必抽检资产进行检查;

2.开展现场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复核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是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资产领用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资产管理职责,承担起资产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本次资产专项检查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资产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按有关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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