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部处、教辅机构:
为做好2026年各行政部处、教辅机构行政办公设备项目预算申报编制,根据《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26年度校内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请各行政部处、教辅机构结合部门行政办公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做好2026年行政办公设备预算申报工作,未编报2026年行政办公设备采购预算的项目将不予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集中采购项目设备预算。设备采购编制参照附件1《2023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指南》和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2.非集中采购项目设备预算。需结合市场调研明确设备预算金额后再进行申报。
二、编制要求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节约资源优化配置,各部门要全面梳理部门资产,结合设备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申报。
2.执行申报报废程序。办公设备预算申报要结合各领用人资产实际情况,领用人更新设备的,原领用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不足一年即到使用年限的,且在2026年需将原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的。
3.严格执行标准申报。预算编制申报的项目标准需严格执行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进行,超出范围的预算不予立项。
4.规范开展预算申报。各部门要按照办公室设备采购需求编准、编细、编实要求,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少报。
三、项目经费管理
资产处负责行政部处、教辅机构行政办公设备项目申报和后期项目采购审核、预约报销工作。
四、预算上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3:《2026年行政办公设备采购预算申报表》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赵昌志老师,并将纸质版盖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行政楼406资产处赵昌志老师处。
温馨提醒:逾期将不予受理,请按照时间截点申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