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和采购实施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附件);
2.资格审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丁晓;办公地址:行政楼412室;电话:88229599;邮箱:dingxiao@nbt.edu.cn。
附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