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推荐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实验中心、陈伟老师等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12室)
联系人:张焕
联系电话:88229530、668289
邮箱:zhhuan@nbt.edu.cn
附件: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