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时段为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注意部分数据要求填写代码(代码集见附件6)。

二、各相关单位应如实地填报有关表格,有关数据应与报送实验开课计划相符,填表单位请注意各报表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勿将一门实验课程作为一个实验项目上报。

三、为避免出现填报内容和格式不一致或不兼容,从而影响网上系统的报送,请务必严格使用附件1-5中的5个基表,严禁在往年报送的表格上修改数据后上报的情况出现。

四、各有关学院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上报数据经核实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于78日下班前将5个基表(见附件1-5)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和纸质稿(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王茹,电话:88229530/660650,地点:行政楼406,邮箱:wr@nbt.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6月28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