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厘清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学校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5个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征集意见。现已发布至学校重大政策意见征求平台http://yjzq.nit.net.cn/ ,面向全体教师征集意见和建议,请直接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征求时间截至2019年3月27日,联系人:丁晓(66846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