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1 点击数: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教育

对寒假留校学生进行一次专项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要求相关责任教师做好学生实验指导及安全管理;教育提醒留校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规定;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各项实验,掌握防火、防人身伤害、防仪器设备事故等安全常识,提高师生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备案登记工作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并贴上封条,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需在假期(1月26日~2月22日)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请各学院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备案表》,并于1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于行政楼306室丁晓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9599,短号:668463)。使用期间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进出实验室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三、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组织做好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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