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督查情况通报(202011)

作者: 时间:2020-11-30 点击数:

2020年11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NE103B实验室:装有实验试样的矿泉水瓶未按规定撕掉原包装纸并粘贴实际试样标签。

二、ND204实验室:试剂瓶装有试剂未贴试剂标签。

三、NE217实验室:门口堆放杂物,影响消防疏散。

四、ND203实验室:在较小密闭空间存有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未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五、NE214、NE217、NE315实验室:化学品未按规定盘点入库。

六、SD305实验室:气体钢瓶存放位置未远离热源。

请各学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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