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4-05-1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排查方式
学院自查自纠,学校核查。
三、排查内容
具体排查内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所属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基础安全、危险化学品、化学安全和电气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五、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
5月14日-5月24日,各学院开展安全自查,建立自查隐患台账,并逐条整改落实。同时于5月24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电子版发送到zhanghongyue@nbt.edu.cn。联系人:张宏悦;联系电话:88229530/669589。
2.学校核查:
5月27日-6月7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进行核查,对于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将进行关停处理。学校将核查情况汇总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6月1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3.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