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学初及国庆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5-09-23 点击数:
各学院:
国庆将至,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不可放松警惕。根据上半年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扎实化解,实验室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开展教学、科研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特别是一级、二级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以学校督查检查的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清查。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否留痕,档案记录是否充分,特别是暑期实验室巡查记录登记表登记情况和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使用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账物是否一致。特别是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类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双人双锁,使用台账是否齐全,双人登记等。
3.气体(气瓶)安全隐患排查。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状态标识牌,存放点是否通风、远离热源,是否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气体类型标识贴是否张贴于醒目位置,可燃性气体是否安装气体报警装置等。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场地是否张贴警示标示、检验合格标志、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完整。
5.实验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实验环境要符合安全标准,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化品的实验场所,要与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域物理隔离,严禁混合设置。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内危险源类型与数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未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实验房间严禁启用。
6.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消防器材、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急救药箱等安全设施是否定期检查。
四、工作安排
学校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的相关要求,于9月28日-9月30日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学院需落实隐患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实现闭环管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