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5 点击数:

各学院:

新学期开始,师生陆续返岗返校,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即将全面恢复。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开展教学、科研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学院全面自查、学校督查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用水用电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内水电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接线板串接、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水龙头滴漏、下水道堵塞等问题。

2.停用设备启用前隐患排查。实验室内高温高压设备、气瓶、通风系统等经长时间停用后,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启用。

3.实验室环境恢复与安全设施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应急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急救药箱等安全设施须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处于可用状态。

4.危化品安全管理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使用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账物是否一致。特别是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类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双人双锁,使用台账是否齐全,双人登记等。

5.气体(气瓶)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气瓶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状态标识牌,存放点是否通风、远离热源,是否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气体类型标识贴是否张贴于醒目位置等。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场地是否张贴警示标示、检验合格标志、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完整。

7.实验场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验环境要符合安全标准,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化品的实验场所,要与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域物理隔离,严禁混合设置。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内危险源类型与数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未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实验房间严禁启用。

8.师生返岗安全教育。各学院须组织开展新学期返岗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针对过往实验室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安全落到实处。学院自查结果请于3月12日前反馈资产处(联系人:华姝雯,电话:1312382351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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