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关于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作者: 时间:2026-04-30 点击数:

各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教育部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假期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有序进行,现将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清醒认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拧紧思想“安全阀”。严格落实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制度,将安全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责任悬空、管理缺位。

二、全面排除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请各学院在放假前结合前期隐患排查工作,着重整改排除隐患。重点关注危化品、危险废弃物、气体气瓶、特种设备及高压高电、加热、超低温等危险源,严格落实管制化学品五双”管理,严禁假期设备运行期间无人值守、设备“带病运行”等情况。

三、规范实验行为,严防各类风险

1. 实验活动管控:严格落实实验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五一假期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如过夜实验、高危化学品合成实验),确需开展的,必须经学院审批,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落实“双人值守”制度,妥善安排值守人员,严禁无人看管状态下进行实验,人员出入需做好登记。

2. 值守巡查要求:各学院要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严格执行“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的五关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3.人员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对确需进入的人员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提醒假期留校开展实验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导师需全程跟踪学生实验过程,做好风险告知和现场指导。

四、落实应急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各学院需完善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若发生突发情况,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30日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