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大型仪器(30万元以上)拟加入省大仪共享平台的公示

作者:赵昌志 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大仪办有关推进大型仪器共享使用工作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大型仪器(30万元以上)拟加入省大仪共享平台基本情况进行前期公示。

本次拟对:比对断面在线监测系统等4台件设备加入省大仪共享平台。详细情况见附件1。

公示期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资产处反映以上仪器设备共享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无异议后资产处将有关共享情况递交学校有关会议审议。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568


资产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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