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总务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联合开展实验室资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昌志 时间:2023-06-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本科合格评估迎检工作,强化各学院在资产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有效推进合格评估工作,资产处、总务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联合开展实验室资产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

一、检查目的

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满足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

二、检查时间

6月13日-6月16日

三、检查内容

对各学院建制实验室内所有在库资产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为:

1.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对应粘贴;

2.固定资产存放地址是否与建账登记地址一致;

3.固定资产领用人是否与建账系统领用人一致;

4.固定资产借用、移出校外使用等手续是否办理齐全、有效;

5.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及管理台账是否规范等。

四、检查形式

对各学院建制实验室内所有在库资产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做好资产自查自纠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资产专项检查工作,要对照检查内容做好实验室资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为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请各单位切实履行好资产管理职责,承担起资产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本次实验室资产专项检查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纪检监察室将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资产处、总务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

2023年6月12日

©版权所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01B、406室   办公电话:88229568、882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