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宏悦 时间:2024-07-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经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现予公示,请遵照执行。后续新增设备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由大仪所属学院按照文件规定拟定收费标准,资产处审核并公示,提交财经工作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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