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浙实发〔2021〕22号)精神,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0或2021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可申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程序详见附件1;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清单见附件2)。请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于2021年11月15日前在系统上完成填报。
联系人:张焕,联系电话:88229530,668289。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docx
2.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清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9日